各教学单位及学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查重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0〕49号)等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届秋季(2024级)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及查重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
1.对象
2024级专升本、高起专学生。
2.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任意4周。
3.要求
(1)校外教学点学生由各教学点自行安排,校本部学生由学校各二级学院安排。
(2)实习结束后填写“毕业实习周记录表” (附件1)、“毕业实习报告”(附件2)、“毕业实习总结鉴定表”(附件3),并将实习材料电子稿扫描件上传青书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4)。
(3)校外教学点和学校二级学院(以下统称为“教学单位”)于2026年5月15日之前将毕业实习单科成绩表电子稿(附件5)和纸质稿以及学生纸质稿实习材料收齐后上报学院。
二、毕业论文(设计)
1.对象
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届秋季本科(专升本、高达本)毕业生(含2024级高起专学生)。
2.开展形式
具体开展形式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1月20日前将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6)纸质版(加盖公章)及PDF电子版报送学院。
3.时间安排
(1)布置阶段:即日起-2026年1月20日
以专业为单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布置、学生确定题目等。
(2)撰写阶段:2026年1月21日-4月15日
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各教学单位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工作。
(3)答辩阶段:2026年4月16日-30日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答辩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答辩,成绩按零分计。
(4)录分阶段:2026年5月1日-7日
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青书平台。
(5)材料上报阶段:2026年5月8日-15日
各教学单位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整理、上报及存档工作。
4.上传工作
学生务必于规定的时间内,将开题报告(专科学生不需要,见附件7)、成绩评定表(附件8)、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9)、通过答辩和查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的电子版(word版)上传至平台。逾期相关端口将关闭,未上传者按延期毕业处理。
上传的论文电子版需是word文档且后缀为docx格式(只有docx格式文档平台才能转出pdf,如提交doc格式或其他格式文档,平台无法转出pdf,则视为“未提交”),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均为学号+姓名+专业。
5.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安排指导老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进行指导,学生选题须与本人所读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
(2)学生根据《江西水利电力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附件10)要求,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并签订学术诚信承诺书。各教学单位务必加强毕业论文写作学术诚信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指导教师在论文评定过程中应严格查处论文抄袭行为,无论任何环节发现论文有抄袭行为者,取消其写作资格,成绩评定为不合格。如果学生采用不正当手段降低查重率,一经发现取消此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3)各教学单位需将自行聘请的指导教师相关资料(身份证、职称证等),毕业论文(设计)纸质版材料装毕业论文(设计)袋(另发)等材料归档保存,备查。
(4)学生和各教学单位需按照时间节点填报各类材料。
三、毕业论文(设计)查重
1.对象
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届秋季本科(专升本、高达本)毕业生。
2.检测系统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
3.查重时间
2026年1月21日-5月7日。
4.查重检测要求
重复率必须R≤30﹪(注:R 为文章整篇文字的相似率,是指被检测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为检测合格,否则需按提示修改论文,再次进行查重检测。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为本科毕业生提供两次免费查重机会。学生可在青书平台进行查重检测,青书平台已关联维普,可直接查重(操作手册见附件11)。超过两次查重检测需自费处理。查重的结果作为毕业审核的条件之一,查重不合格者按延期毕业处理。
四、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清单
2026年5月15日前按序号顺序报送以下材料(先按专业再按学号顺序排序)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1 | 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 附件12 |
2 |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 |
3 | 目录 | |
4 | 学术诚信承诺书 | |
5 | 开题报告 | |
6 | 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 | |
7 |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报告 | 电子版提交原文对照报告,纸质版提交简洁报告 |
说明 | 1.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1月20日前报送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名单(附件13)电子版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安排表(附件14)电子版,平台按此表信息设置学生账号和指导教师账号。 2.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4月10日前报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安排表(附件15)电子版,并在平台上传。 3.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5月15日前报送毕业论文(设计)单科成绩表(附件16)电子版和纸质版、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情况登记表(附件17)电子版和纸质版。 4.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jxjyhs@nit.edu.cn,纸质版材料须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名,均需加盖各教学单位公章后邮寄至学院。校本部学生材料由学校各二级学院收齐后报送给学院。 |
五、特别说明
1.延期毕业的学生,按照当年的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学士学位的注意事项:若毕业生需申请学士学位,各教学单位务必于1月5日前将名单报送继续教育学院(附件18),申请学士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加入QQ群:458229412)。
逾期未将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报送学院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士学位的申请,后果由各教学单位和学生本人承担。
六、联系人及方式
1.青书平台联系人:万老师(QQ:1061087924),如维普查重或操作上传时遇问题可联系详细咨询。
2.学院联系人:顾老师、胡老师,联系电话:0791-88307907,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昌东镇天祥大道289号江西水利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北楼A306(只接收顺丰速运)。
附件:
1.毕业实习周记录表
2.毕业实习报告
3.毕业实习总结鉴定表
4.青书平台毕业实习操作手册
5.毕业实习单科成绩表
6.XX校外教学点(XX学院)2026届秋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
7.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8.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9.学术诚信承诺书
10.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11.青书平台论文上传与查重操作手册
12.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13.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名单
1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安排表
1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安排表
16.毕业论文(设计)单科成绩表
17.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情况登记表
18. XX校外教学点(XX学院)2026届秋季本科毕业生申请撰写学士学位论文名单
江西水利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