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及相关学生:
根据《江西水利电力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办法》(江水发〔2025〕118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26年秋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6年7月拟毕业的学生。
二、学生毕业信息核对及毕业申报
1.学信网图像信息及学籍信息核对:
(1)学生毕业照片采集统一委托北京金沙江科技有限公司“i图采”办理,为不影响学生毕业进度,毕业照片采集截止时间为5月15日,请相关学生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毕业照片采集。采集要求前期已经通知,采集步骤见附件8。 (2)学生自行注册并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看个人图像信息及学籍信息是否正确,如图像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i图采”官方网站客服电话:4001587766。如学籍信息有误联系继续教育学院杜老师(电话0791-88307340)进行更正。
2.毕业申报。学生本人登录青书学堂(网址:https://degree.qingshuxuetang.com/juwp/),在线填写并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截止时间为5月15日),填写步骤请查看附件2。此表将装入个人毕业档案,请务必认真、据实、规范填写,因个人填写造成登记表有误的自己负责。
三、毕业审核流程
(一)校外教学点初审
各校外教学点对照毕业条件进行毕业资格初审,同时审核学生在青书平台填写的毕业生登记表信息,确定无误后进行电子签名,签署班级鉴定意见后提交生成毕业数据(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和附件2)。因逾期未申报、未审核和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将纳入下一批次毕业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4点)
(二)学院审核
1.毕业条件审核
学院根据申报名单进行毕业条件审核,毕业条件包括:学生在青书学堂的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审核通过、图像采集合格、学费缴清、学制期满(五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教务教学科在青书平台上审核学生所有课程成绩是否全部合格。(平台课程成绩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4点,逾期所得分数原则上将不再计入毕业成绩资格审核范围,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以教务教学科通知的截止时间为准)
(2)学历教育管理科审核学生是否在青书平台填写了《毕业生登记表》和审核通过、审核学信网是否有合格的图像信息即学历毕业照片是否审核通过并且在青书平台上传了毕业照片。(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4点)
(3)审核学费缴纳情况(需缴清全部学费,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25日24点)。
2.毕业申报材料审核
教学点完成毕业初审后填写毕业申报材料(见附3—6),以上所有纸质稿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6月3日。所有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稿和盖章版纸质稿,word/excel电子版材料和盖章版纸质稿的pdf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jxjyhs@nit.juwp.cn,压缩包文件命名为“校外教学点名称+26年秋季毕业申报**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纸质稿邮寄地址为: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江西水利电力大学瑶湖校区明理楼A306办公室,赖老师,0791-88307056。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校外教学点需成立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资格审核条件,对学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初审。
2.各校外教学点需严格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毕业审核、毕业材料和教学材料的分类整理归档和提交,以免影响学生的正常毕业(如有一条件不能满足,学院将不予审核通过,即不纳入本批次最终毕业名单)。
3.校外教学点在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需撰写毕业资格审查报告,注意提交的毕业名单要和青书平台《毕业生登记表》生成的数据一致。报告内容包括:应届毕业生情况、往届延期毕业生情况、佐证材料等信息,撰写报告模板见附件3,其他表格见附件4—附件7。
4.对毕业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学校办理毕业证书,注册学历。未申报、未审核和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缓期办理毕业证书。
5.学生达到了本批次毕业条件,但因个人要申请学位要考学位外语等自身原因,不准备毕业的,还需填写《延期毕业学生毕业申请表》(见附件4)提交给校外教学点汇总(填写附件7)。
7.各校外教学点须指派专人到校办理毕业证和学籍档案领取手续,领取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8.时间节点
(1)校外教学点毕业资格审核和提交毕业资格审查报告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日17点。
(2)校外教学点提供预毕业学生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日17点。
(3)学生学籍档案封档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17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毕业证和学籍档案
1.毕业证和学籍档案领取、发放。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证和学籍档案领取发放流程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学籍档案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籍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等。毕业学生的学籍档案和毕业证书一起发放,各校外教学点务必协助做好本批次毕业学生的学籍档案整理,后续不再接受校外教学点或学生本人的档案补发申请。根据学籍管理办法,毕业生学籍档案材料由学校加盖密封章,如档案丢失或私自拆封造成档案失效的,学院不再补办或封档。学生本人如需查档可向学校档案馆申请,相关流程见学校档案馆,请各校外教学点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2.学籍档案的存放。为避免档案失效,学生在领取到学籍档案后须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有效期内及时存放到能接收档案的单位部门或经国家有关部门承认的正规档案保管机构。
六、联系方式
| 咨询事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学费缴纳 | 石老师 | 0791-88307977 |
| 课程学习、考试、毕业论文、教学材料 | 顾老师 胡老师 | 0791-88307907 |
| 图像采集(客服电话:4001587766)、毕业申报审核、学籍档案 | 赖老师 杜老师 | 0791-88307056、88307340 |
| 青书学堂(账号登录) | 万老师 | 0791-88307340、QQ:1061087924 |
附件:
1.青书平台毕业申报、审核功能说明
2.《毕业生登记表》填写与校外教学点审核操作指南
3.《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报告模板》
4.《延期毕业学生毕业申请表》
5.XXX教学点2026年7月符合毕业条件学生名单
6.XXX教学点2026年7月不符合毕业条件学生名单
7.申请延期毕业学生汇总表
8.金沙江图像信息采集操作的两个步骤
通知附件.zip
江西水利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