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南昌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以及《南昌市高新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按照南昌市教育局文件及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公告精神执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即:我校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初审。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由高新区认定及发证。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须经高新区初审合格后报市教育局认定及发证。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认定对象
我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六)从业禁止核查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八)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2026年高新区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采用全程网办的方式,申请人无需到认定机构现场办理。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后无法进行补报。
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认定机构网上确认—体检—领取证书”,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并进行实名注册,后在网站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网上申报(具体受理申报时间、现场确认和体检等环节时间以各认定机构公告时间为准),登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2。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6年3月30日8:00-4月8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6年6月1日8:00-6月16日17:00;网报对象为: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且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参加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申请人务必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报名网站“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3相关说明)。
4.我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核验学籍信息,在读研究生核验本科学历及研究生学籍信息,专升本学生核验专科学历及本科学籍)。
5.我校学生网报成功后加入QQ群,群中昵称改为“如:网报号+小学语文+张三”。QQ群号:523985799。
6.认定机构及确认点选择:
(1)高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南昌市教育局”,认定确认点请选择南昌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2)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南昌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我校的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及在读研究生)确认点请选择江西水利电力大学。勿选错确认点,以免影响办证。
(二)认定机构网上确认
(1)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初审和网上确认,由高新区分两个阶段完成,暂定4月3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取得相应学历在校生的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5月3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的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6月30日完成第二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
申报高中(含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资格审查经高新区审查确认通过后,由市教育局认定。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填写邮寄地址。
(3)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5)申请人首次报名时相关材料未提供正确的,将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给申请人留言、发送认定情况,如申请人未及时按认定机构留言提交补充认定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认定。
(6)申请人应于6月23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并提供复印件供高新区核验,逾期未交核验的视为认定不合格。
(三)体检
线上审核完成后,在 QQ 群中公布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将在 QQ 群(群号:523985799)内告知,请在认定期间密切关注群消息。
体检结果:体检后申请人通过体检医院获取体检结果,并由体检医院将同一批次申请人体检结果盖章后统一报高新区,高新区将根据医院提供的体检结果进行认定。
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文件执行。
(四)网上认定,证书发放
1. 高新区计划7月底之前发放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到付)时间另行通知。
2.我校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及在读研究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统一由我校领取,领证或邮寄(到付)时间另行通知。。
3.所有申请高中(含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证书,将由市教育局通过邮寄发放,具体安排以南昌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我校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未受理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代办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如申报者发现假冒我校名义的不法行为,请及时举报。联系电话:0791-88307005。
2. 网上报名、材料审核、体检、认定及证书发放等事宜,申请人需密切关注QQ群公告或江西水利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adult.juwp.edu.cn/,因申请人未及时查阅相关公告,导致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员务必加入QQ认定联系群:523985799。申请人请密切关注后台的审核状态和留言,并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提交材料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认定,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 0791-88307005 (刘老师)
附件:
1. 登录报名流程
2. 证书照片粘贴、邮寄地址及证明信息页
3. 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须知
江西水利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