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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水利电力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及学士学位加试课程
2026-05-12 17:34     (点击: )

一、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根据《江西水利电力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江水发(2025)110号)文件规定。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经审核准予毕业,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完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3.参加江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4.学位论文成绩合格;

5.参加学校组织的一门基础课、二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6.掌握本学科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学士学位授予流程

学生在撰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前向所在教学点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教学点将申请名单报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学生按要求撰写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答辩合格→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三门学士学位课程加试成绩均合格→毕业前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学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院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进行初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决定授予→学校官网公示→无异议后在学信网注册学位信息。

三、学士学位各专业加试课程

根据学校规定,申请学士学位需要加试一门基础课、二门专业课,具体加试课程如下表:

序号专业名称课程类别课程代码课程名称
12023级及以前年级基础课030450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2024级及以后年级基础课03045006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汉语言文学专业课05015214文学概论
05015225应用文写作
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5215机械原理
08025218机械制造基础
5能源与动力工程08055214工程热力学
08055217电机学
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5216自动控制原理
08065217电力电子技术
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5218计算机组成原理
08095220计算机网络
8土木工程08105217房屋建筑学
08105221土木工程施工
9水利水电工程08115223水电站
08115225工程项目管理
10水文与水资源工程08115215水文学原理
08115220水文地质学基础
11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08115219港口规划与布置
08115220港口水工建筑物
12测绘工程08125219大地测量学基础
08125222工程测量学
13农业水利工程08235219土壤农作学
08235221农田水利学
14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09025219水土保持工程学
09025220林业生态工程
15工程造价12015214工程经济学
12015215工程造价管理
16市场营销12025216市场营销学
12025219网络营销
17财务管理12025213会计学基础
12025222财务管理
18人力资源管理12025214人力资源管理
12025221薪酬管理
19供应链管理12065215现代物流管理
12065216供应链系统规划与设计
20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08105220基础工程
08105221桥梁工程
21应急管理12015214应急管理学
12015216安全与应急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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